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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确定李霞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[ 信息发布:本站 | 发布时间:2021-04-05 | 浏览:1828次 ]

关于拟确定李霞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拟将李霞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況公示如下:

  李霞,女,汉族,大专,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人,1980年2月8日出生,2017年9月来宝鸡上善公益联合会,现为宝鸡上善公益联合会专职工作人员。该同志于2019年11月25日提出入党中请,2020年5月11日研究,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。培养联系人张红兵、谢芳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1年3月6日讨论,拟确定李霞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
  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4月10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  联系电话: 0917-3283696

  来信地址:宝鸡市金台区五洲现代城四单元1404中共宝鸡上善公益联合会支部委员会

  邮编:721000

中共宝鸡上善公益联合会支部委员会

2021年4月5日